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(中职学校奖补)中央资金的通知

2024-02-28 10:11 来源:市财政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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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预〔2024〕39号

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教育局

关于下达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(中职学校奖补)中央资金的通知

根据湘财预〔2024〕13号文件精神,经研究,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(中职学校奖补)专项资金 万元,具体见附件。该项资金支出列入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“20503职业教育”下相关项,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“506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”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,用于支持公办中职学校(技工学校,下同)改善办学条件、达标工程建设、“楚怡”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(群)建设,主要包括改扩建校舍、实验实训场地以及其他附属设施、教学仪器设备购置、图书资料配置等内容,推进中职学校提质培优、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,不得用于平衡预算或挪作他用。

二、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学校建筑、地质灾害、特种设备等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,做好校舍安全鉴定、维修加固、隐患整治及相关安全配套设施建设,及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,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教育系统大局稳定。

三、各校要认真制定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方案,填报《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(中职学校奖补)中央资金安排汇总表》(附件2),经市州教育(体)局、财政局审核汇总并加盖公章后,于2024年3月10日前一式三份报送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备案。

四、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,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,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,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,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。各地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,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,确保专款专用,提高资金使用绩效,严禁虚列虚支、报冒领和挤占挪用、截留专项资金,接受审计、财政、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。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,将根据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27号)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各地要认真组织填写《2024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(中职学校奖补)中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》(附件3),经市州财政局、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3月10日前报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。

附件:常财预〔2024〕39号.xls





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教育局

2024年2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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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档时间:2024-03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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