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通知

2024-02-22 09:01 来源:市财政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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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财综指〔20241

常德市财政局

关于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

经研究,现下达你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万元,该项资金使用时,按用途分别填列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21类“住房保障支出”01款“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”06项“公共租赁住房”08项“老旧小区改造”,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“503机关资本性支出(一)”。

请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的规定,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,加快资金拨付,严禁截留、挤占、挪用和套取项目资金,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。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。

附件: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分配表.xls


常德市财政局

2024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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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档时间:2024-03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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