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财企指〔2023〕4号
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关于收回以前年度省级有关专项资金的
通知
鼎城区财政局、区工信局:
根据省财政厅、省工信厅《关于收回以前年度有关专项资金的通知》(湘财企指〔2022〕96号),对2021年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安排的部分项目,由于无法实施或不符合支持条件(包括企业关停、搬迁、项目终止、调整规模等),现将其收回,具体企业、项目、金额、科目等详见附件。
请及时收回相关资金,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严格把关、全面审核,发现问题主动及时反馈。我们将充分利用财政监管、绩效评价、审计、群众监督等结果,建立财政资金安排与绩效管理挂钩的机制。
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23年1月19日
信息公开选项:主动公开